|
|
地址:无锡蠡园开发区标准写字楼A4七层南侧
联系人:邓总
Q Q:1395630841
电话:0510-85115259
传真:0510-85115259
邮编:214072
网址:www.jscpv.com
E-Mail:sales@jscpv.com |
|
|
|
|
|
|
执业标准
HOME > 政策法规 > 执业标准
|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 【点击下载详细资料】
条 为了规范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
| 上一页: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下一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