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部门“放管服” 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
无锡华夏中诚会计师事务所 民主促进会会员 王忠
(2017年4月5日)
近年来,各级政府坚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和抓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了政府职能重塑,释放出巨大红利,透明、便利、公平的创业环境正在全国逐步形成。但在有些地方依然存在着公章旅行、文件围城、证明聚多等许多审批关卡:有的市、县(市)区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核准了企业名称,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为在它管辖范围内有重复名称而不批准执业;有的企业在设立和变更登记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后,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仍以“加强监管”为名,要求企业再提交各种不乏重复的材料;有的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过程中,仍遇到部门内设条件多、项目核准时间长、工商变更手续繁等许多不尽人意的束缚和较高的制度性成本等等。这些简政放权不同步、职能转变不协调、部门用权不放权、公共服务不到位的烦苛之弊,广大企业和群众无不期盼早日得到解决与清除。
2017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时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这就明确告诉我们,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其核心就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为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给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让企业和群众更多感受到“放管服”改革的成效,笔者建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续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披荆斩棘向前推进”基础性、关键性改革。当前主要是抓好以下四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
一要依法公开权力责任事项,限度满足企业群众的迫切愿望。要全面实行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着力推动行政部门减权放权。各级政府应针对各部委办局拥有的权力、应负的责任事项、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依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大刀阔斧地清除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部门规定,对相关登记、审批、备案等制度严加规范,尽快编制出具有科学性、严肃性的职能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负责企业登记、变更的主管部门与负责行业条线的主管部门应加强沟通,权力事项不管大小都要能合则合、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统一设置执业许可条件或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程序;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各类涉企收费,也要实行清单管理,并不断压减负面清单,把各类清单详尽明白、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布,以公开晒权促减权限权,真正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强市场的自主选择权。同时要不断完善放权的协同配套,确保放权事项层层落地生效。 “全链条”式地取消或下放关联、相近类别的审批事项,切实推动权力下放;已经放权的事项要加快修法进度,尽快完善部门协同配套措施,废止不适宜或阻碍企业发展的陈旧法规与清规戒律,为企业解缚松绑、提供优质服务;精准合理向基层放权,指导帮助基层提高承接能力,确保基层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各类放权事项;大幅精简审批环节,推进审批的规范化、标准化,对审批后置事项进行“串并改”,对各种审查与验收进行“单改综”,推动各种检验、检测、认定、认证事项的“多变少”;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实行“一格式”网上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精简评估事项,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实行“多评合人”、“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新模式,推动解决程序繁、环节多、部门不衔接等问题,努力根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顽症痼疾,施公开公平之策,开利企便民之门,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合理要求。
二要重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精心打造做大做强的营商环境。始终保持高度的战略定力。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逆全球化倾向抬头、贸易保护主义升温、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严峻国际环境和各地区各行业经济走势分化、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国内形势,各级政府要保持战略定力,致力于打造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着眼于让更多的中小企业生得快、长得好、退得出,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继续简化企业审核手续。在企业核名、名称自主选择、场所证明、登记住所要求、企业注册与变更、现场核查等方方面面,大幅度简化手续,增设注册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受理申请点,加快推行网上申请,早日实现工商全程登记电子化,程度提高企业登记、变更、注册创办的便利度。努力实现“一照走遍天下”。花大力气精简各类证照,指定相关部门抓紧对涉及工商登记前后的各种“证件”进行梳理,该砍的坚决砍掉,该保留的要“多证合一”,加快推进“证照分离”试点,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的同时,切实解决企业“准入不准经营”的问题。扎实推行简易退出程序,既要便利创业,又要便于退出,特别是对那些无债务纠纷的市场主体,更加要便利注销,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服务,研究解决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不能任由某个部门、某个行业任性地按照本部门制定的什么《管理规定》、《暂行办法》等老制度、旧框框办事,更不允许在清单之外而擅自增设审批事项和执业许可条件,切实为企业做大做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要着力优化为企服务措施,努力提高为民办事的便利水平。坚决克服“官本位”思想。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牢记我党全心合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意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个人主义,甘做人民的孺子牛,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要设身处地为企业和群众着想,着力优化服务措施,多为企业和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特别要重视解决企业在“双创”中遇到的资金、场地、人才等方面的瓶颈和困局,提高为民服务的便捷性。决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成为群众办事的“关卡”。充分发挥政府政务网站功能。早日建成“纵横贯通、部门协调、流程规范、程序简明、监督全面”的服务体系,完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特殊作用。凡与企业办照、变更、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有关的服务事项,都应在网上受理、办理与反馈,服务事项从受理到办结都能控制在法定的时间内,更大程度地利企便民。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清理活动。统一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特别是有许可权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各种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奇葩证明等来一次全面“洗牌整合”,凡与法律法规相悖的、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都应当取消。特别是本该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就应由本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自己去核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直走在“快车大道”上。尽快整合各个部门的信息系统。早日打通“信息孤岛”和“一公里”,“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全国统一政府服务平台”(李克强语),按照规定的时间整合政府部门各自封闭的信息系统和资源,并向地方与社会开放数据接口,推动除涉密信息之外的政务信息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互认共享。
四要努力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切实保障市场活动的规范有序。建立健全“一单丙库一细则”,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政府要勇于创新监督方式,依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名录库,科学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监管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既能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压缩监管者与市场主体的双向寻租空间,减少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防止发生“随意执法”、“选择性监督”甚至徇私舞弊事件;又能促进行业自律。促使企业对监管怀有敬畏之心,不敢心存侥幸而冒险违规经营。不断优化抽查方式,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政府要统一规范执法检查的标准,监管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列清单”、“适度查”等具体措施;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有计划地公开抽查监督,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管,不过度干预市场活动,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开展随机抽查,也不搞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真正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防止“监督低效或失灵”。积极推进智能监管,持续推动社会监督,加快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加大惩处力度;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克服“本位主义”,勇于打破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壁垒,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助力克服市场监管的“信息瓶颈”, 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推动社会监督和共治,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市场活而有序,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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